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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强化监考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杜绝学生违纪和监考教师失职行为,按照学校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强化监考职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所有教师均不得在考前划重点、范围,或泄漏考试内容,否则一经查实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见附件1)。

2、监考教师在领取试卷(本院开设的专业课)时教学办将提供1份随机调整的学生座位号,教师必须将此座位号张贴在考场显眼位置,让学生对号入座。开试开始后即以此座位号核对考生信息。监考教师需向学生强调,如不按要求入座将以作弊论处。

3、开考前必须进行清场,包括黑板、桌面、桌肚、地面等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均需清理。学生所携带的书本等资料一律放在讲台或其他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4、开考前监考教师需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手机必须关机,考试过程中不能查看手机,否则以作弊论处。

5、监考教师应前后站位,监考过程中除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沟通外,不得交谈,更不允许看报、接打手机等行为。

6、考试中途学生不得上厕所,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必须向学生明确此要求。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对试卷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二、事件处理

1、考试证件:学生需携带必要的考试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如有学生缺少证件,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或有班干可以证明其身份,监考教师需做好学生姓名、年级、专业及证明人等信息记录工作。

2、学生违纪:学生违纪的处理办法严格按照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55号,附件2和附件3[节选])执行。请各位监考教师加强学习,正确履行职责。

三、几点提示

1、本学期监考将启动考场监控,教师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2、本学期如考场有学生违纪或作弊,监考教师也将受到相应处理。

3、监考任务清单请随身携带,确认监考考场和时间,避免迟到或遗忘。

4、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若开考前有教师未到达,另一位监考教师务必电话提醒。考场上手机必须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

5、必须确保有一位教师领取试卷,并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6、请参阅近年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分析报告(附件4),以提高监考质量和针对性。

监考的作用在于预防和警示,而不是处罚。应尽可能将学生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但对屡教不改的考生必须严肃处理。监考工作细致繁琐,任务重,强度高,责任大,请各位监考教师高度重视。同时,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个人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监考职责。

特此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节选).doc

 附件4:2011年上—2013年上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分析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