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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与录取实施细则

编辑:王丹丹 预审:昝逢宇 终审:昝逢宇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等文件精神及《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张伟 胡好远

成员:甘为民 杨友谊 严云志 昝逢宇 项贤领 万锐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和保障组。组成如下:

(一)纪检组

组长:杨友谊

成员:王根宝 刘畅 项贤领 朱濛

(二)保障组

组长:甘为民

成员:王丹丹 于红梅

二、一志愿复试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A区“国家线”,均可参加复试。

(二)本院所有专业不破格复试。

三、调剂

调剂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时间

流程

具体事项

地点

3月31日

9:00-15:00

资格审核、缴费

审查考生相关资格材料、收取复试费用

生态与环境学院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308)

3月31日

19:00-21:00

(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专业笔试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生态与环境学院

实验楼二楼201

4月1日

8:30开始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生态学

生态与环境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408)

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

生态与环境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308)

(二)调剂复试时间

2023年4月6日—12日,起始时间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请关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ahnu.edu.cn/)通知。

咨询电话:0553-5910196

三)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学院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现场扫码缴费。

六、复试内容

一)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二)专业素养考核

专业素养考核由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专业课笔试参考数目详见学校研招网《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https://yz.ahnu.edu.cn/info/1005/3898.htm)。

2.综合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或由专家直接提问,着重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进入我院的考生(国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特殊专业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予调剂。

(三)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50%。

(四)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如初次复试合格人数未达招生计划要求,或因校内指标调剂等原因需要扩大调剂规模的,将再次组织复试。希望广大考生能及时关注学院发布的相关招生考试信息。

八、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院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及有关会议精神择优确定。所有录取信息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s://yz.ahnu.edu.cn/)。

(一)录取类别

我院目前招收生态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个类别。

)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30%。

2.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录取原则

1.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分批复试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4.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5.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需经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6.不破格录取考生。

录取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详见学校研招网。

)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

4.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5.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6.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六)补录原则

在复试录取名单按分数排序后,根据排序,确定候选或备选。

九、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

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纪委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0

邮箱:yyouyi@ahnu.edu.cn

电话:0553—5910805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