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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理论学习(2024年第11期)

编辑:卫正梅 预审:张伟 终审:张伟  发布日期:2024-11-12  浏览次数:

教职工理论学习材

2024年第11

生态与环境学院党委编                     202411


1.习近平在安徽考察时强调 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

2.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 扭住目标不放松 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3.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强调 鼓足干劲奋发进取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锚定建成文化强国战略目标 不断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5.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6.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7.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8.习近平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蔡奇出席中央社会工作会议并讲话

9.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 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 为促进中外科技交流推动科技进步贡献青春力量

10.习近平给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强调 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 努力培养更多胸怀蓝色梦想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海洋人才

11.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并发表重要讲话

1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精选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6.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17.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1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19.关于向“时代楷模”杨士莪同志学习的决定

20.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我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梁言顺主持并讲话

21.梁言顺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强调 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

22.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凝心聚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 梁言顺主持并讲话





习近平在安徽考察时强调 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安徽考察时强调,安徽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上持续发力,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

  10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在安徽省委书记梁言顺和省长王清宪陪同下,先后来到安庆、合肥等地,深入历史文化街区、科技创新园区等考察调研。

  17日下午,习近平首先来到安庆桐城市考察。地处城中的六尺巷,因清代大学士张英与邻居吴家互相退让三尺地基而成,是中国邻里和谐礼让的典范。习近平来到这里,了解六尺巷历史及其传承,察看“桐城派”相关文物资料,听取当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介绍。他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协同发力,打牢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

  当地居民和游客见到总书记,纷纷围拢上来。习近平亲切地对大家说,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六尺巷体现了先人化解矛盾的历史智慧,要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场所,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随后,习近平来到合肥滨湖科学城,察看安徽省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集中展示,听取当地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介绍,同现场科研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亲切交流。他在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高新科技产品前一一驻足,仔细察看,不时表达赞赏之意。习近平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技术要打头阵,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高新技术是讨不来、要不来的,必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科研工作者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骨干,要拿出“人生能有几回搏”的劲头,放开手脚创新创造,为建设科技强国奉献才智、写下精彩篇章。

  18日上午,习近平听取安徽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安徽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守好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习近平强调,要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勇于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以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牵引,带动省域内区域协调发展,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加大吸引外资、稳定外资力度,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江淮粮仓,扛牢粮食保供责任。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绿色农产品种植,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壮大县域经济。解决好重点人群就业,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和公共文化等服务向农村覆盖。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发展全域旅游,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深入挖掘和运用好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及旅游价值。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移风易俗。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打造更多文化精品。

  习近平指出,要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为基层减负。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强调,要抓好第四季度经济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来源:新华网





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 扭住目标不放松 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福建考察时强调,福建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扭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1015日至16日,习近平在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和省长赵龙陪同下,先后来到漳州、厦门等地,深入乡村、红色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考察调研。

  15日下午,习近平首先来到漳州市东山县考察。该县东南部的陈城镇澳角村三面临海,近年来走出一条以海兴村、以海强村的新路子。习近平步行察看澳角湾海域环境和村容村貌,详细了解海鲜干货和渔获产品交易情况。得知不少海产品购销两旺,村民收入不断增加,习近平很高兴。他对纷纷围拢过来的村民和渔民们说,你们村我23年前来过,至今记忆深刻。这次来看到村里发生了很大变化,很是欣慰、很有感慨。新时代新征程农村一定会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农民会有更加火热的生活。村级党组织要发挥火车头作用,带领乡亲们做好“海”的文章,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往无前。

  随后,习近平来到谷文昌纪念馆,了解谷文昌同志感人事迹,听取当地传承红色基因情况介绍,同谷文昌干部学院教师、学员代表亲切交流。习近平指出,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学习谷文昌同志,不仅要高山仰止,还要见贤思齐,像他那样做人、为政。

  在关帝文化产业园,习近平听取当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两岸文化交流等情况介绍。他强调,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

  16日上午,习近平在厦门考察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他参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果展,听取当地扩大改革开放、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等情况介绍,同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互动交流。习近平指出,厦门特区经过40多年发展,发生了当年难以想象的巨大变化。今天,抓改革开放,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比过去要求更高了。福建和厦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多出一些制度性、政策性成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再立新功。

  16日下午,习近平在厦门听取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福建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指出,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实施科技重大攻关行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机制,营造更加完善的创新环境、更有吸引力的人才环境。牢牢守住实体经济,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大力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习近平强调,要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奋勇争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继续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充分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活力。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优先抓好民生领域各项改革。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主动对接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巩固拓展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重要通道功能。建设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习近平指出,要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健全深化山海协作机制,加强山海统筹、强化功能互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强化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壮大县域经济,加快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森林食品、林下经济,不断挖掘培育“森林粮库、钱库”。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加强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习近平强调,要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建好长汀、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深化革命史料和革命文物研究阐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坚持不懈做好以文化人工作,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依托宗亲乡亲、祖地文化等纽带广泛凝聚侨心。

  习近平指出,要教育党员干部继承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的开拓创新精神,锐意进取、善作善成。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不忘初心、担当作为、廉洁奉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

  习近平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抓好第四季度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17日第01版)





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强调 鼓足干劲奋发进取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湖北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

  114日至6日,习近平在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和省长王忠林陪同下,先后来到孝感、咸宁、武汉,深入博物馆、农村、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考察调研。

  4日下午,习近平来到孝感市云梦县博物馆参观出土秦汉简牍展。展出的秦律十八种表明,早在2200多年前,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就已成体系。习近平详细听取简牍内容、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研究情况介绍,指出要继续加强考古研究,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实支撑,让中华文明瑰宝永续留存、泽惠后人,激励人们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5日上午,习近平前往咸宁市嘉鱼县,首先到潘家湾镇十里蔬菜长廊考察。深秋时节,这里仍然满目青翠、生机勃勃。习近平走进田间,察看蔬菜长势,详细询问蔬菜品种、种植技术、销售等情况。他强调,农村天地广阔,农业大有可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国,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让科技为农业现代化插上腾飞的翅膀。他勉励当地干部群众走科技之路、质量之路、品牌之路,把蔬菜种植这个富民产业进一步做好,让更多群众增收致富。

  随后,习近平来到潘家湾镇四邑村,先后走进村养老服务驿站、党群服务中心,察看养老设施和便民惠民服务情况,了解村级组织运行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工作。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抓住“一老一小”这个重点,更加精准有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能够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

  在村民熊成龙家,习近平仔细察看家居生活,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了解生产、孩子就业创业、家庭收入、养老医疗等情况。听说这些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越来越有保障,习近平很高兴。他希望一家人继续努力,把生产、生活搞得更好,把孩子培养好,让好日子越过越红火。

  离开村子时,村民们热情欢送总书记。习近平对大家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首先是要发展富民产业。希望乡亲们在党组织带领下,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让特色产业更有效益,把村庄建设得更美,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5日下午,习近平到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考察,观看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成功案例展示和科技创新成果,了解推进科技创新的举措,同科研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深入探讨交流。他强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要增强自信、志存高远、协同发力,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不断建功立业。

  6日上午,习近平听取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湖北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指出,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主动融入全国创新链,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围绕重点产业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齐头并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品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习近平强调,湖北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深化区域合作,有序优化产业布局。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系统提升开放枢纽功能。

  习近平指出,湖北要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扛牢粮食生产责任,抓实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挖掘特色产业和多种经营潜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

  习近平强调,湖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要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系统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把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打造精品文旅品牌和线路,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习近平指出,要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既勇于开拓创新又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既敢拼敢闯又善于团结协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强调,今年还剩下不到两个月时间,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要进一步抓紧抓实,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来源:《人民日报》(20241107日第01版)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锚定建成文化强国战略目标 不断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8日下午就建设文化强国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根本指导思想,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

  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王博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推动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围绕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孕育催生一批深入人心的时代经典,构筑中华文化的新高峰。积极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文艺民主,支持作家、艺术家和专家学者扎根生活、潜心创作,推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

  习近平强调,要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重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完善符合文化领域特点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营造识才、重才、爱才的良好政策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

  习近平指出,要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习近平强调,要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创新开展网络外宣,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更加主动地宣介中国主张、传播中华文化、展示中国形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创造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外的文化成果。

  习近平最后强调,建设文化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文化建设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干部配备、人才培养、资源投入等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29日第01版)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2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全党全国人民坚定改革信心,更好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主持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开班式。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具有划时代意义。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最壮丽的篇章之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续写“两大奇迹”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也为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宝贵经验。

习近平强调,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坚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始终朝着总目标指引的方向前进,该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改。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全面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指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把握客观规律,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担负着推进改革的重要职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要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推进改革,系统布局、谋定而动。

习近平指出,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顺利推进改革十分重要。要切实做好改革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对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些重大理论观点的研究和阐释,特别是加强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筑牢全党全社会共抓改革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

习近平最后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把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实到位,打好组合拳,切实抓好后两个月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李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对于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大原则、科学方法,坚定改革信心、把准改革方向、强化改革责任、汇聚改革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带着使命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深刻理解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创造性地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企业、高校,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30日第01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严的基调,创新组织方式、深化上下联动,利剑作用持续彰显。从巡视情况看,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单位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严肃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统筹和日常监督,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政治担当,敢作善为、攻坚克难,主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增强忧患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29日第01版)






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年来,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10月25日至26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近年来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李强指出,民政事业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彰显着社会的良心、坚守着道德的底线、体现着文明的传承,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需要通过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水平,把包括困难群众、残疾人等在内的各类群体的切身利益保障好、发展好,形成为实现共同目标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生动局面。

  李强强调,要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做民政工作,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政策制定上,从群众多元需求出发,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政策执行上,做到政策刚性与工作柔性有机结合。政策反馈上,健全政策评估优化机制。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民政工作,善于从政治上思考、谋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要以深入细致的作风做民政工作,主动沉到基层一线,把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增强见事于细、见事于早的洞察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善于在解决群众生活小事中做好为民爱民的大文章。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民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系统谋划实施民政改革,既要解决好群众眼前遇到的烦心事揪心事,也要主动谋划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国务委员谌贻琴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讲话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深化殡葬等领域改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吴政隆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受表彰集体和个人代表等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27日第01版)






习近平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蔡奇出席中央社会工作会议并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社会工作取得重要成就。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新兴领域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强调,做好社会工作是全党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联动,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形成做好社会工作的强大合力;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勇于实践探索,扎实履职尽责,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社会工作会议115日至6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奇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蔡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要加强社会工作、怎样加强社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根本原则、价值取向、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基础保障等,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蔡奇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工作新局面。要把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促进新兴领域健康发展。继续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和改革发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为基层赋能和减负。扎实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社会工作的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建强社会工作者队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干杰主持会议。李书磊、陈文清、穆虹出席会议。

  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陕西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部分企业、高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41107日第01版)






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 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 为促进中外科技交流推动科技进步贡献青春力量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

  你们好!来信收悉。你们以大赛为平台,用在课堂和实验室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创新实践中增本领、长才干,在互学互鉴中增进中外青年的友谊,这很有意义。

  创新是人类进步的源泉,青年是创新的重要生力军。希望你们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为促进中外科技交流、推动科技进步贡献青春力量。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年的成长和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让广大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天地中更好展现才华。

                                 习近平

  20241016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提出殷切希望。

  习近平指出,你们以大赛为平台,用在课堂和实验室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创新实践中增本领、长才干,在互学互鉴中增进中外青年的友谊,这很有意义。

  习近平强调,创新是人类进步的源泉,青年是创新的重要生力军。希望你们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为促进中外科技交流、推动科技进步贡献青春力量。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年的成长和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让广大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天地中更好展现才华。(回信全文另发)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由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旨在为中外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合作提供平台。今年的大赛共吸引153个国家和地区2000多万名大学生参加,其中国际学生近4万名,总决赛已在上海举行。近日,25名参赛学生代表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参赛的心得体会,表达投身创新实践、勇担时代使命的决心。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18日第01版)






习近平给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强调 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 努力培养更多胸怀蓝色梦想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海洋人才

 信


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

  你们好!来信收悉。值此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致以祝贺!

  希望你们以建校百年为新起点,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努力培养更多胸怀蓝色梦想、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海洋人才,为建设教育强国、海洋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

2024年10月24日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在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致以祝贺。

  习近平强调,希望你们以建校百年为新起点,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努力培养更多胸怀蓝色梦想、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海洋人才,为建设教育强国、海洋强国作出更大贡献。(回信全文另发)

  中国海洋大学(前身为私立青岛大学)创建于1924年,2002年由青岛海洋大学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近日,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学校百年办学的奋斗历程,表达积极服务海洋强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的决心。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26日第01版)






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并发表重要讲话


当地时间10月23日上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在喀山会展中心举行。俄罗斯总统普京主持会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巴西总统卢拉(线上)、埃及总统塞西、埃塞俄比亚总理阿比、印度总理莫迪、伊朗总统佩泽希齐扬、南非总统拉马福萨、阿联酋总统穆罕默德等出席。

  习近平首先出席小范围会议。

  习近平欢迎新成员加入金砖大家庭以及邀请多个国家成为金砖伙伴国。习近平指出,扩员是金砖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国际格局演变的标志性事件。金砖国家走到一起,是基于共同追求,顺应世界和平和发展大势。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既有多极化的新局,也有“新冷战”的危局。金砖国家要把握历史机遇,展现历史主动,坚守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初心使命,顺应全球南方崛起大势,坚持求同存异,同心同德,进一步凝聚金砖国家共同价值,维护金砖国家共同利益,促进金砖国家联合自强,把金砖打造成促进全球南方团结合作的主要渠道、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先锋力量。

  习近平强调,世界越是动荡,我们越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淬炼金砖成色,展现金砖力量。要发出和平之声,倡导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新型安全。要共谋发展之路,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坚守共同发展的大道。要夯实合作之基,深化农业、能源、矿产、经贸等传统领域合作,拓展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合作,维护贸易投资和金融安全。

  随后,习近平出席大范围会议,就未来金砖发展发表重要意见,提出五点建议。

  习近平强调,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是任由世界动荡不安,还是推动其重回和平发展的正道,面临关键抉择。时代的风浪越大,我们越要勇立潮头,以坚韧不拔之志、敢为人先之勇、识变应变之谋,共同谱写“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我们要建设“和平金砖”,做共同安全的维护者。只有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才能走出一条普遍安全之路。要坚持“战场不外溢、战事不升级、各方不拱火”三原则,推动乌克兰危机局势尽快缓和。推动加沙地区尽快停火,为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不懈努力。

  ——我们要建设“创新金砖”,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要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步伐,培育新质生产力。中方新近成立中国—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将建立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国中心、金砖国家数字产业生态合作网络,欢迎各方积极参与。

  ——我们要建设“绿色金砖”,做可持续发展的践行者。中国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优质产能,为世界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中方愿同金砖国家拓展绿色产业、清洁能源以及绿色矿产合作,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充实合作“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我们要建设“公正金砖”,做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引领者。国际力量对比正在深刻演变,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长期滞后。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以公平正义、开放包容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改革,提升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维护高水平金融安全,做大做强新开发银行,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更好反映世界经济格局变化。

  ——我们要建设“人文金砖”,做文明和合共生的倡导者。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倡导不同文明包容共存。中方提出的金砖数字教育合作倡议已经落地,将实施金砖数字教育能力建设计划,未来5年在金砖国家设立10个海外学习中心,为1000名教育管理人员和师生提供培训机会。

  习近平最后强调,中方愿同金砖各国一道,开创“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文见第二版)

  与会领导人围绕“加强多边主义,促进公正的全球发展和安全”主题,就金砖合作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领导人们积极评价金砖合作机制发展及其为应对全球性挑战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金砖国家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感召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成为多边主义的典范。金砖国家应该秉持金砖精神,加强团结协作,深化“大金砖”战略伙伴关系,强化政治安全、经贸财金、人文交流“三轮驱动”合作,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球南方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代表性,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坚定捍卫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支持联合国在人工智能等全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支持一切有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尊重各国合理安全关切。推动现有国际经济金融架构改革,将新开发银行打造成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赞赏联合国大会通过中方提出的“文明对话国际日”相关决议,呼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

  会晤发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喀山宣言》,宣布设置金砖伙伴国。

  会晤期间,金砖国家领导人还听取了新开发银行行长罗塞芙等金砖机制负责人工作汇报,并集体合影。

  蔡奇、王毅等参加上述活动。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24日第01版)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10周年之际,10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将重新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410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讲话强调,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文艺的作用不可替代,文艺工作者大有可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从这样的高度认识文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自己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讲话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文艺和文艺工作者的重要作用。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文化创造力。每到重大历史关头,文化都能感国运之变化、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为亿万人民、为伟大祖国鼓与呼。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都离不开文艺。我国作家艺术家应该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通过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

  讲话指出,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创新是文艺的生命。要把创新精神贯穿文艺创作生产全过程,增强文艺原创能力。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必须有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名家。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

  讲话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这是党对文艺战线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决定我国文艺事业前途命运的关键。第一,人民需要文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必须抓好文化建设,增加社会的精神文化财富。第二,文艺需要人民。能不能搞出优秀作品,最根本的决定于是否能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第三,文艺要热爱人民。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

  讲话指出,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广大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充分认识肩上的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讲话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把握住两条:一是要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二是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倡导说真话、讲道理,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16日第01版)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1月1日出版的第21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文章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就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包括: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等。这些经验十分宝贵,要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文章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指出,要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要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是当前我国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关键在于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要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制约提升就业质量、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的卡点堵点问题。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

  文章指出,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积极讲好中国就业故事,有效提升我国在就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来源:《人民日报》(20241101日第01版)






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精选


马克思、恩格斯


【导读】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研究中国问题,据有关专家统计,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50卷中,直接提及中国的地方有800多处,其中仅《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就有90多处。2015年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一书,这已经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中国论述集成的第五个版本。本文精选了一些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献中关于中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这些论述,对于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中国观,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人类文明进步事业都有重要意义。


“两极相联”是否就是这样一个普遍的原则姑且不论,中国革命对文明世界很可能发生的影响却是这个原则的一个明显例证。欧洲人民的下一次起义,他们下一阶段争取共和自由、争取廉洁政府的斗争,在更大的程度上恐怕要决定于天朝帝国(欧洲的直接对立面)目前所发生的事件,而不是决定于现存其他任何政治原因,甚至不是决定于俄国的威胁及其带来的可能发生全欧战争的后果。I-778

——选自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中国的连绵不断的起义已经延续了约十年之久,现在汇合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革命;不管引起这些起义的社会原因是什么,也不管这些原因是通过宗教的、王朝的还是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推动了这次大爆发的毫无疑问是英国的大炮,英国用大炮强迫中国输入名叫鸦片的麻醉剂。满族王朝的声威一遇到英国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破了产,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被打破,开始同外界发生联系,这种联系从那时起就在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黄金的吸引之下迅速地发展起来。同时,这个帝国的银币——它的血液也开始流向英属东印度。I-779

——选自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1830年以前,中国人在对外贸易上经常是出超,白银不断地从印度、英国和美国向中国输出。可是从1833年,特别是1840年以来,由中国向印度输出的白银,几乎使天朝帝国的银源有枯竭的危险。因此皇帝下诏严禁鸦片贸易,结果引起了比他的诏书更有力的反抗。除了这些直接的经济后果之外,和私贩鸦片有关的行贿受贿完全腐蚀了中国南方各省的国家官吏。正如皇帝通常被尊为全中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官吏也都被认为对他们各自的管区维持着这种父权关系。可是,那些靠纵容私贩鸦片发了大财的官吏的贪污行为,却逐渐破坏着这一家长制权威——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各部分间的唯一的精神联系。存在这种情况的地方,主要正是首先起义的南方各省。所以几乎不言而喻随着鸦片日益成为中国人的统治者,皇帝及其周围墨守成规的大官们也就日益丧失自己的统治权。I-779

——选自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所有这些同时影响着中国的财政、社会风尚、工业和政治结构的破坏性因素,到1840年在英国大炮的轰击之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英国的大炮破坏了皇帝的权威,迫使天朝帝国与地上的世界接触。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通过英国而为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踊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可是现在,当英国引起了中国革命的时候,便发生一个问题,即这场革命将来会对英国并且通过英国对欧洲发生什么影响?这个问题是不难解答的。I-780-781

——选自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自从英国人在中国采取军事行动的第一个消息传来以后,英国政府报纸和一部分美国报刊就连篇累牍地对中国人进行了大量的斥责,大肆攻击中国人违背条约的义务、侮辱英国的国旗、羞辱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如此等等。可是,除了亚罗号划艇事件以外,它们举不出一个明确的罪名,举不出一件事实来证实这些指责。而且就连这个事件的实情也被议会中的花言巧语歪曲得面目全非,以至使那些真正想弄清这个问题真相的人深受其误。I-791

英国报纸对于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在英国庇护下每天所干的破坏条约的可恶行为真是讳莫如深!非法的鸦片贸易年年靠摧残人命和败坏道德来填满英国国库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外国人经常贿赂下级官吏而使中国政府失去在商品进出口方面的合法收入的事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对那些被卖到秘鲁沿岸去当不如牛马的奴隶、被卖到古巴去当契约奴隶的受骗契约华工横施暴行“以至杀害”的情形,我们一点也听不到。外国人常常欺凌性情柔弱的中国人的情形以及这些外国人带到各通商口岸去的伤风败俗的弊病,我们一点也听不到。我们所以听不到这一切以及更多得多的情况,首先是因为在中国以外的大多数人很少关心这个国家的社会和道德状况;其次是因为按照精明和谨慎的原则不宜讨论那些不能带来钱财的问题。因此,坐在家里而眼光不超出自己买茶叶的杂货店的英国人,完全可以把政府和报纸塞给公众的一切胡说吞咽下去。I-793

——选自马克思《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


简言之,我们不要像道貌岸然的英国报刊那样从道德方面指责中国人的可怕暴行,最好承认这是“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一场维护中华民族生存的人民战争。虽然你可以说,这场战争充满这个民族的目空一切的偏见、愚蠢的行动、饱学的愚昧和迂腐的野蛮,但它终究是人民战争。而对于起来反抗的民族在人民战争中所采取的手段,不应当根据公认的正规作战规则或者任何别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而应当根据这个反抗的民族所刚刚达到的文明程度来衡量。I-798-799

——选自恩格斯《波斯和中国》


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旧中国的死亡时刻正在迅速临近。国内战争已经把帝国的南方与北方分开,看来起义者之王在南京不会受到帝国军队的危害(当然不能说不会受到他自己手下人阴谋之害),正如天朝皇帝在北京不会受到起义者的危害一样。广州迄今是在独自进行着一种反对英国人、也是根本反对一切外国人的战争;正当英法两国的海陆军向香港集结之际,西伯利亚边界线上的哥萨克缓慢地但是不停地把他们的驻屯地由达斡尔山向黑龙江沿岸推移,俄国海军陆战队则构筑工事把满洲的良好港湾包围起来。中国的南方人在反对外国人的斗争中所表现的那种狂热本身,似乎表明他们已觉悟到旧中国遇到极大的危险;过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亲眼看到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国的垂死挣扎,看到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I-800

——选自恩格斯《波斯和中国》



这个题目讲到最后,不能不特别指出摆出一副基督教伪善面孔、标榜文明的英国政府本身的一个明显的矛盾。作为帝国政府,它假装同违禁的鸦片贸易毫无关系,甚至还订立禁止这种贸易的条约。可是作为印度政府,它却强迫孟加拉省种植鸦片,使该省的生产力受到极大的损害;它强迫——部分印度莱特种植罂粟,用贷款的办法引诱另一部分印度莱特也去种植罂粟。它严密地垄断了这种毒品的全部生产,借助大批官方侦探来监视一切:种植罂粟,把罂粟交到指定地点,按照中国吸食者的口味提炼和调制鸦片,把鸦片打成便于偷运的货包,最后运往加尔各答,由政府拍卖,国家官吏把鸦片移交给投机商人,然后又转交到走私商人手里,由他们运往中国。I-807

英国政府在印度的财政,实际上不仅要依靠对中国的鸦片贸易,而且还要依靠这种贸易的不合法性。如果中国政府使鸦片贸易合法化,同时允许在中国种植罂粟,英印政府的国库会遭到严重灾难。英国政府公开宣传毒品的自由贸易,暗中却保持自己对毒品生产的垄断。任何时候只要我们仔细地研究一下英国的自由贸易的性质,我们大都会发现:它的“自由”说到底就是垄断。I-807-808

——选自马克思《鸦片贸易史》



就算是中国人必须接纳英国的和平公使入京,他们抵抗英国人的武装远征队也是完全有理的。中国人这样做,并不是违背条约,而是挫败入侵。I-828

当这些不愉快的消息传到英国时,帕麦斯顿派的报纸就立刻跨上不列颠狮子,一致怒吼着要求实行大规模报复。当然,伦敦的《泰晤士报》在激发自己同胞们的嗜血本能时还多少故作庄重,但帕麦斯顿派的次等报纸却荒谬绝伦地扮演了疯狂的罗兰的角色。I-827

自从上星期六举行了内阁会议以来,正是那些带头叫嚷要流血的报纸,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起初,伦敦《泰晤士报》像是着了爱国怒火的魔一样,雷霆般地斥责双重的背信弃义行为,这就是:卑怯的蒙古人用精心伪装和隐蔽炮队的办法来诱骗英国海军将军这样的老实人,而北京朝廷更是不择手段,竟让这些蒙古吃人恶魔干这种该诅咒的恶作剧。说来奇怪,《泰晤士报》虽然是在狂热的浪涛中上下翻滚着,但在转载报道时却费尽心机把其中对该诅咒的中国人有利的各节,都小心翼翼地从原文中抹掉了。混淆事实也许是狂热时干的事,但篡改事实似乎只有冷静的头脑才能做到。I-834-835

——选自马克思《新的对华战争》


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统计监督,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  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第六条  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

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

第七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

第八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职级等晋升。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三条  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第十四条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第十五条  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  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

第十八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十九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

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第二十条  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可以在统计调查对象中推广使用计算机网络报送统计资料。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

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第二十八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第三十二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六条  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的;

(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和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五)有其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

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和予以通报。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二)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五)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二)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

(三)对外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的,由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的,由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对有关公职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该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该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向监察机关移送的,由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职级等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职级等。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法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指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第五十二条  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 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第四条 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是: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五)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六)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七)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八)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五条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六条 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七条 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涉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部署、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向党中央提出建议。

  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

  第八条 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重视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

  (二)定期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

  (三)按照权限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推动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五)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选优配强统战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统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六)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七)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参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机关工委依照授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地方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

  第九条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六)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七)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九)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十二)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十三)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一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党中央以及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关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有关人民团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明确相应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其他单位党组(党委)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一条 省、市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按照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配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担任。高等学校党委统战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

  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第十三条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第十四条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第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帮助民主党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方面的问题。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章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学术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国家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领域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

  第十八条 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是党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和留学人员之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应当建立留学人员组织。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其他城市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以成立留学人员组织。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可以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统战部门应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

  第五章 民族工作

  第二十条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一条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第二十二条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六章 宗教工作

  第二十三条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第二十四条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政教分离。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第二十五条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第二十六条 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七条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传和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

  第二十八条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引导规范政治参与行为。

  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第二十九条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联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工商联参加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参照本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所属商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考核。工商联对其他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

  第三十条 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十一条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第三十二条 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三条 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密切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在街道、社区、园区、企业等的党组织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第九章 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十四条 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第三十五条 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广泛团结海内外台湾同胞,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十六条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指导相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十章 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

  第三十七条 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等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鼓励华侨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入民族复兴伟业;遏制“台独”等分裂势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发挥促进中外友好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第三十八条 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加强华侨、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统筹国内侨务和国外侨务工作,着力涵养侨务资源,引导华侨、归侨、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致力于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保护华侨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华侨的生存和发展,推动和谐侨社建设,教育引导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更好融入主流社会,为住在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守法诚信、举止文明、关爱社会、团结和谐的大国侨民形象。

  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特点,积极发挥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

  第十一章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第三十九条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第四十条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注意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

  第四十一条 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学校等培训资源。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

  第四十二条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中应当保持适当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

  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统战部门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第四十三条 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备党外干部。

  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

  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第四十四条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委员不少于60%,常委不少于65%;在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50%(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全国政协和省级政协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占有适当比例。

  各级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应当坚持广泛协商,党内的由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的由统战部门提名,其中的民主党派成员、民营经济人士应当在提名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继续提名的各界别政协委员应当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建议名单由统战部门汇总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组织部门报同级党委审定,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加大在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选配党外干部的力度。

  坚持参事室统战性、咨询性和文史研究馆统战性、荣誉性的性质,党外参事、党外馆员不少于70%。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党外代表人士。

  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特约人员。

  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在有关社会团体任职。

  第四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一般应当进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

  除特殊情况外,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并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的,在推荐安排中应当界定为民营经济人士。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以及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任职的民营经济人士,应当经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统战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党委有关部门、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党派和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四十九条 搞好党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第五十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统筹考虑党外干部。

  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应当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章 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第五十一条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统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统一战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五十二条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五十三条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第五十四条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统战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对党外人士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

  第五十五条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约束统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十三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完善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做好保障工作。

  第五十七条 对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危害程度,对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党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形 成良好网络生态,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自觉在思 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承担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组织、宣传和网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

第二章 网络正能量传播

第五条 党员应当积极通过网络,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六条 党员应当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引导群众形成共识。

第七条 党员应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敢于亮剑发声,旗帜鲜明批驳谬误。

第八条 鼓励党员通过网络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故事、中国和平发展的故事,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第三章 网络行为管理

第九条 党员网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坚守原则和底线。

第十条 党员不得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等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信息,不得组织、参加含有相关内容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第十一条 党员不得组织、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第十二条党员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

第十三条 党员不得参与网络宗教活动、迷信活动,不得参与或者纵容、支持利用网络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邪教,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十四条 党员不得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浏览、访问、使用境外的网站、应用程序等。

第十五条 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不得通过网络泄露、扩散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第十六条 党员不得通过发布、删除网络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 党员应当培育良好网络习惯,自觉抵制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不良网络文化,炒作绯闻丑闻、拉踩引战、刷量控评、直播打赏、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网络现象。

第十八条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账号、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网络虚拟财物。

第十九条 党员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以职务身份开展网络借贷、直播带货等营利活动。

第二十条 党员干部注册、使用和管理网络公众账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党员发现网上违规违纪违法信息、活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网络平台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开展党员依规依法上网用网的常态化教育,提升党员网络素养与技能,鼓励和支持党员学网上网用网。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激励党员在网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在网络正能量传播和舆论引导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作为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参考。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和保护制度,关心爱护为党和人民利益敢于在网上亮剑发声的党员。对在网络正能量传播和舆论引导中敢于斗争、担当尽责而遭受诬告陷害、网络暴力、威胁恐吓的党员,各级党组织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惩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网络行为的指导,区分党员不同主体,结合网络公众账号和网络行为类型,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落实。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将党员网络行为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经验,通报表扬先进,检视差距和不足,引导和规范党员正确实施网络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党员违反本规定的,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军队党员实施网络行为,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2024年9月21日)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下同)和村(社区)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工作,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平时组团服务,应急时就地入列。

  (二)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坚持资源统筹、县乡一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县级党委和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在人才、科技、装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乡镇(街道)支持。乡镇(街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统筹强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

  (三)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职责,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确保上下贯通、一体应对。

  (四)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挥协调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县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合理布局应急资源和人员力量。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以上级应急管理等部门为主负责、乡镇(街道)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并相应下沉工作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得由乡镇(街道)承担。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强化智能监测预警。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成果动态更新制度,强化结果分析应用。加强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推动系统应用向基层延伸,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和风险综合研判。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老化燃气管道、桥涵隧道、病险水库等高风险领域加强风险实时监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落实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

  (六)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市县两级加强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简便易用的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检查,做好日常巡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突出防御重点,盯紧基层末梢,着重开展“九小场所”、农家乐、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地、燃气、低洼易涝点及城市地下空间、江河堤防、山塘水库、尾矿库、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森林草原火险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提升排查专业性。企业依法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群众发现报告风险隐患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完善发现问题、流转交办、督查督办等制度。分区域、分灾种、分行业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除险加固等方式,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强化“互联网+执法”,推动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强专家指导服务。

  (八)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产品开发推送,采取案例警示、模拟仿真、体验互动、文艺作品等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共场所、各类场馆等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体验场所,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九)完善救援力量体系。市县两级根据本地人口数量、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依规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力量,优化队伍布局,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使用。发挥属地企业专职救援力量、微型消防站以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作用,加强专兼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突出,或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的县(市、区、旗),要加强相关专业救援力量建设。

  (十)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发挥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等作用,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政治引领、政策指导和规范管理。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救援技能培训,举办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训练和对接调动的范畴,积极搭建任务对接、技能提升、激励等平台,可在训练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十一)加强一体管理与实战训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优化力量编成,对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体系化编组,统一管理指挥,强化救援协作。坚持实战导向编制训练计划,采取理论培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联合演练等方式,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十二)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经济实用的应急救援训练场地,推动与国防动员相关场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救援装备配备,购置破拆、清障、防护、通信等先进适用应急装备,强化共享共用。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人员选配、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训练演练等制度。

  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应对措施。常态化开展预案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高风险地区要加强防汛、防台风、避震自救、山洪和地质灾害避险、火灾逃生等专项演练。

  (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限、流程和工作纪律,落实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及时报告信息的主体责任,加强多渠道多部门信息报告,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五)开展先期处置。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权。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高响应速度。灾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救早救小救初期。就近启用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根据需要申请上级增援并配合做好救援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

  (十六)统筹做好灾后救助。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灾情统计和灾害救助,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承保机构开展保险理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助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卫生防疫、抚恤补偿、心理抚慰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十七)强化人才支持。通过公务员考录、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退出消防员安置等方式,配备专业人员,充实基层应急专业力量。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鼓励基层应急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员等职业资格,参加紧急救援救护、应急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培训。维护退出消防员合法权益,合理保障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待遇,按规定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抚恤优待等政策。

  (十八)保障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多元经费保障。将救援队伍和应急场所建设、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应急信息化项目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基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等基础设施。

  (十九)强化物资保障。市县两级要坚持节约高效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灾害事故特点、人口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在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险情监控、救生防护等必要物资装备。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逐步提高协议储备占比。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充分发挥各级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健全直达基层的现代应急物流调配体系。按照规定完善社会资源应急征用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用车保障,为应急救援人员和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二十)加强科技赋能。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推广应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强化系统集成,加强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

  (二十一)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地方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等工作。加快基层应急力量配置、场所设施、物资装备、应急标识等标准化建设,做到力量充足、设施完备、装备齐全、标识一致、管理规范。

  六、强化组织实施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指导、符合实际、明确职责的原则,可制定配套文件。明确细化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在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有关领导干部履行灾害事故预防、应急准备、救援处置等职责情况。对在防范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20241009日第01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

“时代楷模”杨士莪同志学习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杨士莪,男,汉族,1931年生,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中国水声工程学科奠基人和水声科技事业开拓者之一。杨士莪同志75年如一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带领科研团队创建了我国首个理工结合、配套完整、覆盖全面的水声工程专业;完成了“东风五号”洲际导弹落点水声测量系统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水平的水声定位系统研制工作,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定位系统研制奠定坚实基础;主持设计建造了我国首个“重力式低噪声水洞”,领导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完成我国首次独立大型深海水声综合考察,引领中国水声走向深海,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作出突出贡献。曾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龙江楷模”等称号。2024年3月逝世,享年93岁。2024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决定,追授杨士莪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杨士莪同志用一生的坚守和付出生动诠释了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是爱党报国、倾听海洋声音的杰出科学家,是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先锋模范,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优秀代表。为学习宣传杨士莪同志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等以“时代楷模”为榜样,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中当先锋、作表率,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决定开展向杨士莪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杨士莪同志以坚定的理想追求笃行报国之志。杨士莪同志青少年时期就立下了“读书是为了救国和报国”的铮铮誓言,始终把祖国需要作为人生奋斗目标。1950年,他响应党中央号召,从清华大学肄业参军。1952年12月,作为第一批教员,奉调参与新中国首个综合性高等军事工程技术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筹建。1956年,受学校委派去苏联学习国家急需的水声学,他从物理改行研究水声专业,从头学起。1960年,他回国在哈军工创建了我国第一个理工结合、为国家战略服务的综合性水声工程专业。他始终把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70余年扎根东北,潜心水声,引领中国水声学科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常规到精专。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胸怀祖国、志存高远,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作为、贡献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新篇章。

学习杨士莪同志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勇攀科技高峰。杨士莪同志带领团队始终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全力投身水声科学研究,攻克了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实现了重大创新突破,用毕生心血为中国水声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970年至1980年,杨士莪同志领导研制完成中国第一代洲际导弹“东风五号”海上落点水声定位系统,为洲际导弹全程飞行试验取得成功作出重要贡献,同时填补了深海水声传播研究和深海水声设备的空白,为国家海洋工程技术提供了宝贵经验。1994年,杨士莪同志作为考察队长和首席科学家,带领团队完成我国科学家首次独立指挥和实施的大型深海水声综合考察任务,迈出了中国水声界从浅海走向深海的第一步。他常说:“真正尖端的技术想从国外学,想从国外买,是做不到的,只能自己干。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骨气!”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勇攀高峰、敢为人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命脉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学习杨士莪同志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矢志求是创新。杨士莪同志始终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为船为海为国防”的治学和育人理念,总是走在中国水声科研教学的最前列,在制定我国水声发展规划、确定水声学科研究方向、指导和促进我国重大水声科研和工程项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杨士莪同志始终默默坚守在海试一线,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定位系统研制奠定基础,主持设计并建造中国首个针对声学研究的“重力式低噪声水洞”,坚持亲自参加科研项目,每项工作都亲自过问、现场解决,带领团队为我国万里海疆装上“耳朵”,牢牢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水下长城”。杨士莪同志作为中国首批博士生导师,推出了国际上最早集中论述水下噪声机理的著作《水下噪声原理》,国内最早的声学理论著作《声学原理》,以及《水声传播原理》等课程和教材,建立了首批国家重点学科、首个水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水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严谨治学、潜心研究,不务虚功、干在实处,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出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新业绩。

学习杨士莪同志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倾心育人育才。杨士莪同志潜心立德树人、注重言传身教,年过90仍坚持为学生授课,每一堂课都精心准备,讲课从不坐着,被称为“一站到底”的“90后院士”。他教导学生“爱祖国、爱土地、爱人民,永远跟着时代前进,只要是国家和人民需要,都是值得做的。”他甘为人梯、奖掖后学,从教70余载,培养了一批能够挑大梁、担重任的科技人才,我国水声领域多位院士都曾受教于他,国内大批水声行业专家都


是由他的团队培养的。杨士莪同志一生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出资设立助学基金支持家乡教育和母校重庆南开中学发展,捐赠“水声教育基金”致力于水声专业人才培养。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哈尔滨工程大学时强调,要发扬“哈军工”优良传统,紧贴强国强军需要,抓好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再立新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需要一大批像杨士莪同志这样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学者、好老师。

各地各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杨士莪同志先进典型事迹,传承弘扬优良传统,践行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坚定信心、自立自强、勇毅前行,为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作出新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科技部

                    2024年9月27日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我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梁言顺主持并讲话


1019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总体安排意见》。省委书记梁言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心领神会、系统把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

  会议指出,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充分体现了对安徽发展的格外关心,对安徽工作的格外支持,对安徽人民的格外厚爱,在安徽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给我们部署“过河”的任务,又教给我们“过河”的方法,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是指引安徽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总书记2016年、2020年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深学细悟、整体融会贯通、坚决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新征程安徽发展的总要求,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抓好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吃透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坚持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上持续发力,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政治热情、笃定的政治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全省上下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带着感情和责任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长期不懈学、知行合一学,学出对总书记的绝对忠诚、学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学出为民增福祉的责任担当。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大力宣传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大意义,宣传总书记为安徽擘画的新蓝图新愿景,宣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宣传全省上下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昂扬风貌,让总书记的巨大关怀和殷切嘱托家喻户晓。要对照总书记明确的目标任务,一条一条梳理细化举措,建立贯彻落实台账,做到责任、目标、任务到人,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梁言顺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强调 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


1019日下午,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委书记梁言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大意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省政协主席唐良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徐立全,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虞爱华,在职和现职副省军级以上领导同志出席。

  梁言顺指出,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是江淮儿女期盼已久的喜事,在安徽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极强的思想引领力、政治动员力、实践穿透力、时代感召力,是指引安徽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总书记2016年、2020年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深学细悟、整体融会贯通、坚决贯彻落实。

  梁言顺强调,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心领神会是基础,不折不扣抓落实是根本要求。要牢牢把握总书记关于新征程安徽发展的总要求,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上持续发力,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要全面对标总书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努力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要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梁言顺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上下真功、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学习研讨、教育培训等活动,把握丰富内涵,吃透精髓要义。要在广泛宣传宣讲上下真功、求实效,开展全景式、高频次、立体化的深度报道,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一线、分管领域宣传宣讲。要在贯彻落实上下真功、求实效,逐条梳理细化、建立台账、明确分工,以钉钉子精神把总书记嘱托的事办好、把安徽的工作干好。

  梁言顺强调,现在距全年收官只剩两个多月时间,要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抓好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干字当头,拿出硬招实招,有什么短板就补什么短板,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统筹做好风险防控、提振消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等工作,推动“两重两新”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抓好秋粮生产,高质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别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举一反三、预防为主,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辖市、县(市、区)设分会场。省直各单位、在肥中央驻皖单位、在肥高校和省属企业党组(党委)、各民主党派省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凝心聚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 梁言顺主持并讲话

  

11月4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在福建考察、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外方嘉宾时的重要讲话和致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2024年度颁奖晚宴的重要贺信、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重要回信、致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的重要贺信、向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梁言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大原则、科学方法,凝心聚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心领神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深刻领悟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坚定改革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以一往无前的胆魄和勇气推动改革行稳致远。要深刻领悟总书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的重要指示,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全面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要深刻领悟总书记坚持用科学方法指导和推进改革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谋划推动改革的能力,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积小胜为大胜。要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担负着推进改革重要职责的重要指示,坚决扛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要深刻领悟总书记营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良好氛围的重要指示,筑牢全省上下共抓改革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要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持续精准做好经济运行调度,兜牢民生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质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国大局作贡献。

  会议强调,要一体学习贯彻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贺信回信致信精神,持续深化政治巡视,严肃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要大力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不断为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作出安徽贡献。要深化对外民间友好交流,找准地方促进中美关系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更好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要引导青年发挥创新重要生力军作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要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努力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