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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24年第1期)

编辑:卫正梅 预审:张伟 终审:张伟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

2024年第1

生态与环境学院党委编                    20241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

2.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强大力量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4.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强调 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蔡奇陪同考察

5.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二〇二四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6.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作总结讲话 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

7.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8.中共中央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

9.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0.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习近平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11.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12.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13.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1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5.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17.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 要求做好二〇二四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18.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在肥召开

19.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了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全文如下:

  大家好!冬至阳生,岁回律转。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在北京向大家致以新年的祝福!

  2023年,我们接续奋斗、砥砺前行,经历了风雨洗礼,看到了美丽风景,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大家记住了一年的不易,也对未来充满信心。

  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坚实。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新型支柱产业快速崛起。粮食生产“二十连丰”,绿水青山成色更足,乡村振兴展现新气象。东北全面振兴谱写新篇,雄安新区拔节生长,长江经济带活力脉动,粤港澳大湾区勇立潮头。中国经济在风浪中强健了体魄、壮实了筋骨。

  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有力量。经过久久为功的磨砺,中国的创新动力、发展活力勃发奔涌。C919大飞机实现商飞,国产大型邮轮完成试航,神舟家族太空接力,“奋斗者”号极限深潜。国货潮牌广受欢迎,国产新手机一机难求,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给中国制造增添了新亮色。中国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奋力攀登,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创造。

  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见神采。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精彩纷呈,体育健儿勇创佳绩。假日旅游人潮涌动,电影市场红红火火,“村超”、“村晚”活力四射,低碳生活渐成风尚,温暖的生活气息、复苏的忙碌劲头,诠释了人们对美好幸福的追求,也展现了一个活力满满、热气腾腾的中国。

  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显底气。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度,传承着伟大的文明。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大漠孤烟、江南细雨,总让人思接千载、心驰神往;黄河九曲、长江奔流,总让人心潮澎湃、豪情满怀。良渚、二里头的文明曙光,殷墟甲骨的文字传承,三星堆的文化瑰宝,国家版本馆的文脉赓续……泱泱中华,历史何其悠久,文明何其博大,这是我们的自信之基、力量之源。

  中国不仅发展自己,也积极拥抱世界,担当大国责任。我们成功举办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系列主场外交迎来五洲宾朋。我也访问了一些国家,出席了一些国际会议,会晤了不少老朋友、新伙伴,分享中国主张,深化彼此共识。世事变迁,和平发展始终是主旋律,合作共赢始终是硬道理。

  前行路上,有风有雨是常态。一些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一些群众就业、生活遇到困难,一些地方发生洪涝、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这些我都牵挂在心。大家不惧风雨、守望相助,直面挑战、攻坚克难,我深受感动。辛勤劳作的农民,埋头苦干的工人,敢闯敢拼的创业者,保家卫国的子弟兵,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挥洒汗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人民永远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最大依靠。

  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实现经济行稳致远。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增强经济活力,以更大力度办教育、兴科技、育人才。要继续支持香港、澳门发挥自身优势,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祖国统一是历史必然,两岸同胞要携手同心,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孩子的抚养教育,年轻人的就业成才,老年人的就医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大家要共同努力,把这些事办好。现在,社会节奏很快,大家都很忙碌,工作生活压力都很大。我们要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拓展包容活跃的创新空间,创造便利舒适的生活条件,让大家心情愉快、人生出彩、梦想成真。

  当前,世界上还有一些地方处在战火硝烟之中。中国人民深知和平的珍贵,我们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以人类前途为怀、以人民福祉为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此时此刻,夜色斑斓,万家灯火。让我们一起,祝愿祖国繁荣昌盛、世界和平安宁!祝愿大家福暖四季、顺遂安康!

  谢谢大家!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01月01日第01版)

 

 


 

 

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12月29日上午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新年茶话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首都各族各界人士代表欢聚一堂,共迎2024年元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茶话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全文见第二版)他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画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最大同心圆,以团结凝聚力量,以奋斗铸就伟业,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壮美华章。

习近平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向全国各族人民,向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朋友,致以新年的美好祝福!

  习近平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果断实行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坚决克服内外困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圆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经济总量预计超过126万亿元,粮食总产再创新高,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基本完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扩大,抗洪灾、化债险、保交楼成效明显,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港澳工作继续加强,反“独”促统坚决有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扎实推进,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继续改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成功举办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我国体育健儿创造良好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可圈可点。我们在化危机、闯难关、应变局中创造了新机遇、赢得了战略主动,极大地增强了信心和底气。

  习近平表示,一年来,人民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民主监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习近平指出,明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要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茶话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他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上来,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讲话,表示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勇毅前行,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篇章。

  茶话会上,习近平等来到各界人士中间,同大家亲切握手,互致问候。全国政协委员和文艺工作者表演了精彩的节目。最后,全场起立高唱《团结就是力量》。会场内洋溢着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

  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部分领导同志,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和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在京老同志出席茶话会。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30日第01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强大力量 中共中央总书记

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月21日至22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具体目标,按照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联系中央政治局工作,联系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总结成绩,查摆不足,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前,有关方面做了认真准备。中央政治局同志与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先听取关于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关于党的二十大以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围绕会议主题,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气氛严肃活泼,收到预期效果。

  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聚焦6个重点。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坚定。二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坚定。三是践行宗旨、服务人民更加自觉坚定。四是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更加自觉坚定。五是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更加自觉坚定,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到自身清、自身正、自身硬。六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坚定,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圆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粮食总产再创新高,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基本完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扩大,抗洪灾、化债险、保交楼成效明显,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港澳工作继续加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扎实推进,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继续改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成功举办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我国体育健儿创造良好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可圈可点。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致认为,一年来的实践再次证明,“两个确立”对于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习近平对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一一点评、逐一提出要求,并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这次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很有成效,达到了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的目的,对中央政治局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很有帮助。

  习近平强调,这次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主题主线突出,目标任务明确,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政治局要带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在全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习近平指出,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首先要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把握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上融会贯通,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领导能力的提升。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首先要落实到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上,落实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

  习近平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要坚持科学决策,就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参与党中央研究重大决策时要认真思考,充分发表意见;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要及时客观全面反映上来,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在分管领域和主政地方,要注重发扬民主,鼓励大家畅所欲言;要善于正确集中,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提炼出来,作出科学决策。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

  习近平指出,政治敏锐性是政治站位、政治洞察的综合体现,是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前提。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中,把握战略全局、掌握战略主动、增强各项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具有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的高度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形势的发展变化和趋势,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准确识别时与势、危与机、利与弊,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准确把握先机,有效应对风险,谋定而后动。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都要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时,要注重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及时消除各种政治隐患,高度重视并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的转化通道,防止非政治性风险转化为政治风险。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

  习近平指出,团结奋斗是党领导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要靠目标凝心聚力,新征程上我们就要靠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凝心聚力、团结奋斗。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也是一项充满风险挑战、需要付出艰辛努力的宏伟事业,必须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紧紧依靠全体人民和衷共济、共襄大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善于用党的奋斗目标鼓舞人、激励人、感召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满腔热忱地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来。

  习近平强调,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要持续用力、协同发力、坚决纠治,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抓、带头改。

  习近平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始终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上为全党树标杆、作表率,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和主政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23日第01版)

 

 

 

 

 

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强调 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蔡奇陪同考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广西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发挥自身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12月13日,习近平结束对越南的国事访问回到国内。14日至1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和自治区政府主席蓝天立陪同下,先后到南宁、来宾等地,深入对外开放项目、社区、农村、企业等进行调研。

  14日上午,习近平首先考察了位于南宁市的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习近平详细了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运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等情况,结合平陆运河沙盘听取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建设汇报。习近平指出,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强我国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的一项重要举措。广西要主动作为、发挥支点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同东盟合作不断注入新动力。

  南宁市良庆区蟠龙社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社区。习近平来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听取现场工作人员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促进便民惠企、举办民族特色活动等情况介绍,对他们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服务为本促发展的做法表示肯定。在文体活动室,他饶有兴致地观看社区居民习练书法、合唱民歌,同大家亲切交流,鼓励社区充分利用人才、场地等资源,开展更多健康有益、启智润心的文化活动,以此激发更大的正能量。习近平指出,社区是基层自治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层基础。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办好“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和公共事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是中国特色基层治理的显著优势,要把这一优势发挥好。建设多民族群众互嵌式社区,是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要从基层社区抓起,通过扎实的社区建设、有效的社区服务、丰富的社区活动,营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把民族团结搞得更好。

  离开社区时,各族群众热情欢送总书记。习近平亲切地对大家说,我昨天结束对越南的国事访问,直接来广西考察调研。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将更有利于广西的开放发展,壮美广西前景光明。广西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各族人民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垌田、同饮一江水、同建一家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希望社区各族群众多来往,大家互帮互助,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14日下午,习近平到来宾市考察调研。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黄安优质“双高”糖料蔗基地,习近平察看万亩甘蔗林和机械化作业收割场景,听取基地情况介绍。他走进甘蔗林,详细了解甘蔗良种繁育技术要领,同蔗农、农机手和农技人员亲切交流。习近平指出,广西是我国蔗糖主产区,要把这一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大,为保障国家糖业安全、促进蔗农增收致富发挥更大作用。要积极培育和推广良种、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探索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他祝愿乡亲们的生活像甘蔗一样甜蜜。

  随后,习近平到来宾东糖凤凰有限公司考察。他进入生产车间察看制糖工艺和作业流程,在公司展厅了解糖业产品种类及市场份额和发展趋势。他强调,我国糖业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要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不断提质、降本、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离开企业时,习近平热情地对前来欢送的员工们说,食糖是重要的副食品,大家为此辛勤劳动,为千家万户送去了“甜蜜”。希望大家不断学习新技术、采用新工艺,为糖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15日上午,习近平听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对广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习近平指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好强产业的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聚焦优势产业,集中优势资源,打造若干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把科技创新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加强科教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力度。充分利用沿海沿江的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临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体系绿色转型,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文旅产业、养老产业、大健康产业,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习近平强调,广西要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要增强内外联动,构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对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新布局,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把广西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腹地。要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平陆运河,高水平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提高江铁海多式联运能力和自动化水平。积极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商贸、劳务、产业、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习近平指出,乡村振兴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性工程,要落实规划、扎实推进。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实现粮食均衡增产。发挥广西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让更多“桂字号”农业品牌叫响大江南北。既要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又要把住底线,防止占用耕地搞非农化、非粮化经营。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和农民生活品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习近平强调,广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治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要把持续扎根铸牢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经济、教育、就业、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全国前列。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民族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持续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

  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激励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第二批主题教育处于尾声,要善始善终,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强调,岁末年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做好市场供应、民生保障,精细化抓好安全生产,注意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欢乐祥和。近几天,我国华北、黄淮等地区普遍出现中到大雪,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灾害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陪同考察。

  王毅、李干杰、何立峰、王小洪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主题教育中央第十一巡回指导组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

12月15日上午,习近平在南宁亲切接见驻南宁部队上校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向驻南宁部队全体官兵致以诚挚问候,并同大家合影留念。张又侠陪同接见。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16日第01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二〇二四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4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会议指出,明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质量落实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要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有效捍卫党的团结统一。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源头治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重拳纠治“四风”顽疾,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纪律执行。要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实现无缝监督、合力监督,提升监督效能。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3年工作情况和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明年1月8日至10日召开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09日第01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作总结讲话 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全面总结2023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李强作总结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认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指出,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要增强忧患意识,有效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综合起来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增强信心和底气。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有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了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生产能力的优势,使国内大循环建立在内需主动力的基础上,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发展和安全要动态平衡、相得益彰。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最广大人民,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盘活存量、提升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会议强调,明年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经济工作。

  一是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二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优化消费环境。要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培育发展新动能。完善投融资机制,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强大动力。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体制改革。

  四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认真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的堵点。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

  五是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为稳定全国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六是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要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七是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

  八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九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能多干就多干一些,努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要全面贯彻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注意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质量、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要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在政策实施上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在政策储备上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在政策效果评价上注重有效性、增强获得感,着力提升宏观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要讲求工作推进的方式方法,抓住主要矛盾,突破瓶颈制约,注重前瞻布局,确保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配合,积极谋划用好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工作抓手,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抓落实,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要雷厉风行抓落实,统筹把握时度效。要求真务实抓落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并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做好岁末年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13日第01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4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每年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安排有利于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利于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和强大战斗力,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这次会议是党的二十大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首次听取5家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目的就是要把这项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新一届中央书记处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导群团建设和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在党中央统一指挥下形成合奏,紧扣一个“实”字抓好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里,中央书记处要围绕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提高议事办事水平,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继续完成好党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01月05日第01版)

 

 

 

 

 

中共中央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

 

中共中央2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奠基者,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是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伟大国际主义者。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对毛泽东同志的最好纪念,就是把他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蔡奇主持座谈会。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毛泽东同志的一生是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一生。他带领人民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锻造了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创建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缔造了战无不胜的新型人民军队,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作出了光耀千秋的历史贡献。

  习近平强调,毛泽东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和人民,留下了永志后人的崇高精神风范。毛泽东同志展现出一个伟大革命领袖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勇于开拓的非凡魄力、炉火纯青的斗争艺术、杰出高超的领导才能、心系人民的赤子情怀、坦荡宽广的胸怀境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赢得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和敬仰,毛泽东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永远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这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未竟事业,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新征程上,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要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指出,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是我们党把握历史主动、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成功之道。实践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远不会完结,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为党的理论创新开辟了广阔前景,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入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不断回答实践遇到的崭新课题,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

  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改革到底的坚强决心,动真格、敢碰硬,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全方位为中国式现代化源源不断注入新的动力,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确保我们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和衷共济、共襄盛举。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习近平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各国现代化。我们将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我们将坚定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讲话全文见第二版)

  蔡奇在主持会议时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了毛泽东同志领导中国革命、建设的伟大实践,高度评价毛泽东同志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的丰功伟绩,强调毛泽东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对以实际行动纪念毛泽东同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对指导我们党把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所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座谈会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苗华,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先后发言。(发言摘编见第六版)

  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座谈会。

  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北京市、湖南省委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毛泽东同志亲属、原身边工作人员和家乡代表,以及出席“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学术研讨会”的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前,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领导同志来到毛主席纪念堂。北大厅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爱国人士敬献的花篮摆放在毛泽东同志坐像正前方。习近平等向毛泽东同志坐像三鞠躬,随后来到瞻仰厅,瞻仰了毛泽东同志的遗容。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7日第01版)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3年12月26日,上午)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

  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奠基者,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是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伟大国际主义者。

  毛泽东同志出生的那个年代,由于西方列强入侵和封建统治腐败,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国已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救亡图存、振兴中华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梦想。为了拯救民族危亡,中国人民奋起反抗,仁人志士奔走呐喊,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接连而起,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都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抵御外敌入侵、反抗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伟大斗争。在这关系国家存亡、民族解放的波澜壮阔伟大斗争中,涌现了一批批人民英雄、民族脊梁,毛泽东同志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一代伟人。

  青年时代,毛泽东同志就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壮志豪情,立下拯救民族于危难的远大志向,投身救国救民的伟大事业。为了找到中国的出路,毛泽东同志“向大本大源处探讨”,在反复比较和鉴别中,毅然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选择了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崇高理想,从此一生追寻,矢志不移。

  毛泽东同志的一生是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一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后,团结带领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压迫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使中国成为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积累起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

  在几十年艰难而辉煌的战斗生涯中,毛泽东同志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作出了光耀千秋的历史贡献。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普遍适用性,只有同各国实际相结合才能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在同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毛泽东同志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工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三个基本方面。这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毛泽东同志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射中国具体实际之“的”的伟大实践,为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光辉典范。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锻造了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建设事业必须由一个先进政党来领导。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也是不可能的。”毛泽东同志是最早一批建立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人之一,参加了党的一大会议,在井冈山斗争时期领导了红军和根据地党的建设。他明确提出要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的工程”来推进,并且成功领导实施了这一伟大工程。毛泽东同志是我们党党的建设理论的奠基人。他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史上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党的建设同党的政治路线的关系,揭示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为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着重强调要从思想上建党,创造了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思想教育的整风形式;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概括形成了党的“三大作风”,成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深刻思考中,给出了第一个答案,那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等等。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积极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强调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高度警惕并着力防范党员干部腐化变质,坚决惩治腐败,等等,积累了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初步经验。毛泽东同志亲手缔造的中国共产党,在一次次革命性锻造中不断走向成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成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中国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在党的领导下,新生的人民政权实现和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实现和巩固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阶层人民的大团结。大力推动经济建设,奋力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有力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立和发展了包括“两弹一星”在内的强大国防力量,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屡遭外敌入侵的历史,我国国防力量走在世界前列;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尊严,彻底结束了旧中国的屈辱外交,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屹立于世界东方。古老的中国在人民的手中换了人间,中国人民扬眉吐气,新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创建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毛泽东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在中央苏区和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为建立人民民主主义的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领导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建立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组织体系,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还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毛泽东同志领导建立的植根中华大地、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人民愿望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优越性,不仅在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毛泽东同志带领人民缔造了战无不胜的新型人民军队。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并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工作。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中,他系统解决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如何建设成为一支无产阶级性质的、具有严格纪律的、同人民群众保持亲密联系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他规定了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规定了党指挥枪的原则,确立了政治建军原则,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执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的原则,形成了一套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方针和方法,系统提出了建设人民军队的思想,制定了一系列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为人民军队打败国内外异常凶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根本指引。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深入探索人民军队建设新的特点规律,提出必须加强国防,建设现代化革命武装力量和发展现代化国防技术的重要指导思想,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确立中国大国地位、维护中华民族尊严提供了坚强后盾。毛泽东同志亲手缔造的人民军队,成为忠诚于党、忠实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力量,成为完全彻底为中国人民奋斗的子弟兵,是保证国家独立、人民幸福、国防巩固的坚强柱石。

  毛泽东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和人民,留下了永志后人的崇高精神风范。毛泽东同志展现出一个伟大革命领袖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勇于开拓的非凡魄力、炉火纯青的斗争艺术、杰出高超的领导才能、心系人民的赤子情怀、坦荡宽广的胸怀境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赢得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和敬仰,毛泽东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永远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

  同志们、朋友们!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事业,由于中国是在极为落后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在前进道路上出现这样那样的曲折和失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不能否认,毛泽东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走过弯路,特别是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这个严重错误。对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过,我们党已经作出了全面评价,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他的错误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犯的错误。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解决了正确评价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根据新的实际和历史经验确立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这两个相互联系的重大历史课题,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长征。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

  对毛泽东同志的最好纪念,就是把他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这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未竟事业,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新征程上,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要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我们要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始终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享有更广泛、更真实、更便捷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要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每一位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创新创造者都有梦想成真、人生出彩的机会。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躬身实践中,增进群众感情、把准群众脉搏、精准服务群众,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是我们党把握历史主动、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成功之道。实践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远不会完结。中国式现代化为党的理论创新开辟了广阔前景,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入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不断回答实践遇到的崭新课题,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增强坚持真理的勇气、探索真理的劲头,开动脑筋、勤于思考,积极提出真知灼见,为党的理论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要真心拜人民为师,及时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使党的理论真正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要树立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中国智慧。要以海纳百川的开放胸襟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不断丰富党的理论创新的思想文化资源。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改革到底的坚强决心,动真格、敢碰硬,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协同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领域改革,全方位为中国式现代化源源不断注入新的动力。现代化离不开开放,开放成就现代化。我们要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要顺应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发展新要求,着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及时更新思想观念,补齐素质短板,提高履职能力,勇立时代潮头,争当事业尖兵,坚决摒弃一切固守旧思维、旧理念、老套路、老办法的懒汉思想,坚决反对一切不担当不作为、推脱躲绕、不思进取的躺平行为。各级党组织要以鲜明态度,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歇。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确保我们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和衷共济、共襄盛举。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国人民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坚决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胸怀天下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各国现代化。我们将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我们将坚定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我们将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保护主义。我们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同各国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国际经济合作打造新平台。我们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

  同志们、朋友们!

  一百多年前,毛泽东同志说:“我们总要努力!我们总要拼命的向前!我们黄金的世界,光华灿烂的世界,就在前面!”今天,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正欣欣向荣,他们追求的伟大理想正在变成现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只争朝夕、顽强奋斗,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勇前进!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7日第02版)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习近平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部署2024年“三农”工作。

  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就开好这次会议,做好“三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2023年,我们克服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多重不利影响,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要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为农业现代化增动力、添活力。要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抓好防止返贫监测,落实帮扶措施,增强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阐明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和主攻方向,具有很强的思想引领性、战略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找准乡村振兴的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动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2024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投资补助水平。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提高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推动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乡村。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把握好工作时度效。广泛汇集各方力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吴政隆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1日第01版)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主持 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会议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12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系统总结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新征程对外工作面临的国际环境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对外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李强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做好新征程上的对外工作,并就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中,对外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一是创立和发展了习近平外交思想,开辟了中国外交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为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彰显了我国外交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树立了自信自立、胸怀天下、开放包容的大国形象。三是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了人类社会共同发展、长治久安、文明互鉴的正确方向。四是坚持元首外交战略引领,在国际事务中日益发挥重要和建设性作用。五是全面运筹同各方关系,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六是拓展全方位战略布局,形成了范围广、质量高的全球伙伴关系网络。七是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搭建了世界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八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坚定意志和顽强斗争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九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引领国际体系和秩序变革方向。十是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巩固了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

会议强调,新时代十年,我们在对外工作中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战胜了各种困难挑战,开创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我国外交的战略自主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我国已成为更具国际影响力、创新引领力、道义感召力的负责任大国。

会议指出,在新时代外交工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经验。必须做到坚持原则,在关乎人类前途命运和世界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站稳立场,牢牢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团结争取世界大多数。必须体现大国担当,坚持弘扬独立自主精神,坚持引领和平发展,坚持促进世界稳定和繁荣。必须树立系统观念,以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把握大势、统筹兼顾、掌握主动。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坚守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和根本方向,同时开拓进取,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反对一切强权政治和霸凌行径,有力捍卫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必须发挥制度优势,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指出,世界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但人类发展进步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世界历史曲折前进的大逻辑不会改变,国际社会命运与共的大趋势不会改变,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历史自信。

会议认为,展望未来,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征程上,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将进入一个可以更有作为的新阶段。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开辟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新境界,塑造我国和世界关系新格局,把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提升到新高度,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营造更有利国际环境、提供更坚实战略支撑。

会议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我们不断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怎样建设这个世界给出的中国方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秩序观、价值观,顺应了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指明了世界文明进步的方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追求的崇高目标。新时代以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中国倡议扩大为国际共识,从美好愿景转化为丰富实践,从理念主张发展为科学体系,成为引领时代前进的光辉旗帜。概括地讲,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努力目标,以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为实现路径,以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普遍遵循,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基本支撑,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战略引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各国携手应对挑战、实现共同繁荣,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会议指出,针对当今世界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重大挑战,我们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就是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切实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要确保多极化进程总体稳定和具有建设性,就必须共同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共同坚持普遍认同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就是顺应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要求,解决好资源全球配置造成的国家间和各国内部发展失衡问题。要坚决反对逆全球化、泛安全化,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坚定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破解阻碍世界经济健康发展的结构性难题,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均衡的方向发展。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坚持自信自立、开放包容、公道正义、合作共赢的方针原则,围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条主线,与时俱进加强战略部署,深化完善外交布局,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更加立体、综合地明确外交战略任务,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历史担当、更加富有活力的创造精神,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

会议指出,外交守正创新是新征程上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外交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对外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党领导对外工作的体制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胸怀大局、协同配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外工作决策部署。

王毅作总结讲话。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联络部、商务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云南省负责同志及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作交流发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部分中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驻外大使、大使衔总领事、驻国际组织代表等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9日第01版)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聚焦聚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首要政治任务,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蔡奇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回答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召开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新征程上高举起我们党的文化旗帜。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准确把握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

  蔡奇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要围绕增强信心、凝聚共识构筑主流舆论新态势,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培育时代新风新貌。要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提升国际传播效能。要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确保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主持会议并作工作布置,强调要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繁荣文化创作生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全面增强国际传播效能,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建设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饱满精神状态、顽强斗争意志、科学思路方法做好工作,努力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国务委员谌贻琴出席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01月04日第01版)

 

 

 

 

 

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1月3日至4日,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3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研究谋划2024年工作。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庄荣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牛一兵主持会议。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王京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李书磊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一致认为,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站位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体现了对网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对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要求全国网信系统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国网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网信工作使命任务,主题教育成效显著,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胜利召开,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创新举措亮点纷呈,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网络强国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强大网上舆论支持、可靠网络安全保障和有力信息化支撑。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10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指导、亲自推动下,我们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科学指引,也得益于全国网信战线全体同志的无私奉献和努力拼搏。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着眼信息革命时代潮流和发展大势,对网络强国建设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让我们既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也深感使命在肩、责任重大。当前,网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要正确判断和科学把握网信工作面临的形势,抢抓机遇、应对挑战、防范风险,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奋力开创网络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和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做好今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举旗铸魂强根基、服务大局强统筹、聚焦使命强担当、从严求实强队伍,进一步深化网信领域改革,大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网络强国建设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服务、支撑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坚决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挑战,持续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全面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信息化发展新成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积极开展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网信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能力水平,以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会上,来自地方网信办的8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国有企业和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负责同志,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负责人,中央网信办总工程师及各局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4年1月1日出版的第1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文章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文章指出,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是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碧水保卫战要促进“人水和谐”。净土保卫战重在强化污染风险管控。

  文章指出,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文章指出,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

  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文章指出,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要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文章指出,要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强科技支撑。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01月01日第01版)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条例》作了修订。《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见第四、五、七版)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8日第01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三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第二十二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五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七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八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四十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 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需要对其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调整的,参照本条例关于党外职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计算经济损失应当计算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违纪行为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立案后至处理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一并计算在内。

  第四十三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五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六条 党员因违犯党纪受到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取消对其的处分。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五十三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五十八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九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 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第六十四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五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八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九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三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四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六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第七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九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上述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条 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

  (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

  (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

  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四)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十九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三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五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六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三)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三)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四)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五)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

  第一百二十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五)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 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四)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五)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

  (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二)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

  (三)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

  (四)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一百三十七条 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逃、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条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五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则

  第一百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来源: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深入艰苦地区、基层一线特别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灾地区,努力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将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两节”期间救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各类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地区救灾救助和北方地区取暖救助,守好基本民生底线。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照顾救助和帮扶工作,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特别是在极端灾害天气期间加强设施巡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供电、供暖、供气稳定,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做好运输保障、畅通物流配送,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放心、价格稳定。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丰富旅游市场供给,激发假期消费活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大对餐饮住宿、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促销活动,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节日氛围。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把农技知识、文化服务、科普宣传、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等送到基层,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安排优秀电影、电视剧、电视类节目播映,持续推进“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提高群众性文艺节目质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统节日深度融合,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节日氛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创作引导,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四、做好春运工作,精细化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加强重点时段、热点路线运力储备和供给,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优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方便旅客联程运输和中转换乘。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提高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能力和质量。严格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乘车服务政策,加强农民工、学生、农村地区群众等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休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管控,有效缓解高速公路大流量路段交通压力。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运输受阻、旅客滞留、险情事故等突发情况。强化铁路、道路、水上交通和民航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非法营运、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五、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统筹做好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落实“四方责任”,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以及空间密闭场所防控,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加大医疗资源特别是儿科、呼吸科等医疗资源统筹力度,充实医疗机构门急诊、儿科、呼吸、重症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加强医疗机构常用药品、检测试剂、医疗设备、收治床位等准备。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疫情报告,及时发布信息,消除公众疑虑。科学宣传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接种疫苗,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深化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餐饮娱乐、酒店民宿、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厂中厂”、仓储物流、加油(加气)站等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和森林火险等的监测预警,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七、主动处置矛盾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涉黑涉恶、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强化社会面巡防巡控,加强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节庆活动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八、倡导勤俭文明过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严格家教家风,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明纪律要求,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严防严治隐形变异现象,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大力纠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及时防治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

九、加强值班值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细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优化力量和装备编成,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执勤,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6日第01版)

 

 

 

 

 

 

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 要求做好二〇二四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办、国办通知关于困难群体救助、市场保供稳价、丰富文化生活、保障群众出行、做好传染病防控、抓好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任性决策、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问题,对工作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中央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作风顽疾露头就打,对在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本级吃下级”、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快递送礼”、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现象严防严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现象。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找准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此外,针对推进常态长效建设,通知还对深化源头治理,督促有关地方、单位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7日第04版)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在肥召开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2月25日在合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2人,省委候补委员10人。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韩俊发表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出席会议。省政协主席唐良智列席会议。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韩俊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关于批准周家龙同志辞去省委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邓真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关于追认给予邓真晓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韩俊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现代化建设任务,省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聚焦全面服务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深化改革和推进高水平开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兴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点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实践证明,“两个确立”对于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全省上下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韩俊强调,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明年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更加壮丽的安徽篇章。

  韩俊指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在把握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上融会贯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准确把握先机,有效应对风险,做到居安思危、谋定而后动。要抓好党内政治要件办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真正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韩俊强调,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安徽定位,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锚定打造“三地一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五大优势”,加快建设“七个强省”,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每个目标、每项任务都能落地见效,持之以恒把发展蓝图转化为实景图。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巩固和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要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做强平台、扩大优势、前瞻布局、数智赋能上下功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集群。要着力扩大内需,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要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扩大更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坚决扛稳粮食主产区责任,打造“千亿斤江淮粮仓”,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韩俊指出,要全力服务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要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上海龙头带动,学习沪苏浙之长,努力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加快推动形成全省全域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要加强与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省份、“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在战略规划、产业协同、要素配置、生态环保等领域全面合作,形成更多“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融合发展成果。要加快推动皖北全面振兴,持续深化沪苏浙城市结对帮扶皖北工作,大力推动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加快完善皖北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提升皖北中心城市能级和辐射带动力。

  韩俊强调,要聚焦群众所需、人才所想、企业所急、基层所盼,在做好“四个服务”上进一步强化抓落实工作机制。要在完善“民声呼应”工作机制、服务人民群众上狠抓落实,系统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物业管理等领域政策措施,精准实施一批民生实事项目,提升民生问题源头治理水平。要在服务科学家和各类人才上狠抓落实,加快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全力抓好人才4.0版政策落地,推动“人才安徽行”等活动走深走实。要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上狠抓落实,推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完善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等制度,拓展和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多为企业家、创业者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在以上率下服务基层上狠抓落实,持续抓好现场办公制度落实,把目光投向基层、身子沉到基层、功夫下到基层,实实在在帮助地方和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韩俊指出,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坚持“忠专实”“勤正廉”,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不断汇聚加快发展的正能量。要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加强干部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以贯之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巩固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韩俊强调,临近岁末年初,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等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要精心谋划和启动明年各项工作,为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韩俊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抓实干、开拓奋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安徽篇章,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安徽力量。

不是省委委员的省级负责同志,不是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的省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单位、高校和省属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3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合肥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2人,省委候补委员10人。部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和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总结今年以来工作,部署明年任务,引导和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全会听取和讨论了省委书记韩俊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韩俊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明年工作作了讲话。

  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安徽考察,为安徽把脉定向、把舵领航,赋予安徽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战略定位,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指明了前进方向。全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是做好安徽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常学常新、常悟常进,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全会充分肯定今年以来特别是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所做的工作。一致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现代化建设任务,省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发展内生动能不断增强,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会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省委常委会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从“六破六立”入手,推动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坚持全面服务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体现安徽担当。加快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持续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开展“投资安徽行”等系列活动,以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全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扎实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坚持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发展汽车“首位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持续深化改革和推进高水平开放,贯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进机构改革、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把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建立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拓展生态“高颜值”到经济“高价值”的转化路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坚持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千亿斤江淮粮仓”,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成功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主场活动,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着力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促进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坚持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推动党的理论宣传走深走实走心,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传承,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旅游新高地建设等“六大工程”,推动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提升徽风皖韵文化软实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民有所呼、我必呼应,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持续完善“民声呼应”工作平台体系,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联动机制,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群众天天有感的事一件一件办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健康安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持续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忠专实”“勤正廉”,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省委常委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干在前、作表率,坚定发挥“领头雁”作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政治生态。这些工作的开展和各项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方位落地转化的结果,也是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上下顽强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

  全会强调,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更加壮丽的安徽篇章。

  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针,“两个确立”是我们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把握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上融会贯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形势发展变化和趋势,准确识别时与势、危与机、利与弊,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准确把握先机,有效应对风险,做到居安思危、谋定而后动。要抓好党内政治要件办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处理好党员干部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的关系,推进主题教育各项措施有机融入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真正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全会强调,当前,安徽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要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安徽定位,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把安徽发展放在党中央对安徽的战略定位上、放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思考谋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扩大内需,积极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扩大更高水平开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努力打造经济强劲活跃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动力源。要全力服务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在江淮大地落地见效,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全会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安徽提供了最大机遇、最大动能、最大红利,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落实“四个统筹”要求,坚持上海龙头带动,学习沪苏浙之长,找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连接点、融入点、突破点,加快推动形成全省全域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全会强调,皖北在全省现代化建设中地位重要,要加快完善皖北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大力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打造符合皖北资源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人才支持、智力支撑,切实增强皖北发展动能,促进皖北全面振兴。

  全会强调,把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施工图转化为实景图,必须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要在做好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等“四个服务”上,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大力营造事事马上办的生动局面,强化时刻坐不住的意识,切实做到说一件、办一件、成一件。全会强调,要完善“民声呼应”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惠民政策“落不细”、为民服务“跟不上”、群众意见“上不来”等问题,多办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全会强调,人才是基础性、决定性、战略性资源,人才工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要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走深走实,全方位发现、引进、培育、凝聚人才,大力营造真心爱才、诚心引才、倾心聚才、暖心留才的一流人才生态,形成天下英才汇聚江淮的生动局面。全会强调,要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上狠抓落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等制度,推动市县建立常态化为企服务机制,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全会强调,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学习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建立现场办公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现场办公制度的落实,不走形式、不摆样子,把目光投向基层、身子沉到基层、功夫下到基层,实实在在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全会强调,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忠专实”“勤正廉”,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大力选拔使用政治素养过硬、担当精神过硬、斗争本领过硬、纪律作风过硬的干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巩固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会批准周家龙因调离我省辞去省委委员职务。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委关于邓真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邓真晓开除党籍处分。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抓实干、开拓奋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安徽篇章,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安徽力量!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