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 号)及《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校研字〔2014〕36号)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2〕27号)、《2022年生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我院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备注 |
2031010077 |
乔加玲 |
生态学 |
差额(博士) |
2131010094 |
李 猛 |
生态学 |
差额(博士) |
2021011585 |
裴枭鑫 |
生态学 |
等额(硕士) |
2021011706 |
马晓宇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等额(硕士) |
2021011650 |
江慧玲 |
生态学 |
差额(硕士) |
对以上评定结果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在9月27日之前与院研究生办公室或院纪委书记办公室联系。
院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5910810
院纪委书记办公室:杨老师,5910805
生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