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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编辑:卫正梅 预审:张伟 终审:张伟  发布日期:2022-09-1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930日,学校党委第巡察组对生态与环境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生态与环境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反映问题渠道

期间,巡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行政办公楼402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26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生态与环境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门口

(四)电子信箱:asdxc2201@126.com

(五)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3-5910426手机13696566629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9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第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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