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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编辑:王根宝 预审:张伟 终审:张伟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生态与环境学院关于聘任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青年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根据《生态与环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为洪培等青年教师聘任导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教师与导师安排

青年教师为35周岁以下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两年的教师。采用兼顾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与本科教学课程的原则,并根据双向选择来确定每位青年教师的导师,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

青年教师

入职时间

研究方向

本科生课程

导师

1

杨亚宁

2019.12

环境污染物毒理学

分子生物学

吴江平

2

洪培

2020.07

淡水生态学

微生物学

席贻龙

3

疏义林

2020.07

动物生态学

分子生物学

吴海龙

4

李明会

2020.07

水污染控制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曹玉红

5

王珊珊

2020.07

环境化学

环境化学

昝逢宇

6

郭富裕

2020.12

修复生态学

生物化学

杨如意

7

方华

2021.07

环境化学

环境监测

吴婷

8

王磊

2021.07

动物营养学

细胞生物学

葛雅丽

9

张晨

2021.07

鱼类生态学

淡水生态学

严云志

10

赵娜

2021.08

动物病原生态学

环境科学概论

胡好远

11

葛奕豪

2021.09

水生生物学

景观生态学

温新利

二、导师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2、指导青年教师掌握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熟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把握各教学环节,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3、检查青年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指导实习、指导设计等教学环节;组织青年教师试讲,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四次,课后进行讲评总结。

4、指导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拟定科研计划,撰写各类基金项目。

三、青年教师职责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认真履行助教岗位职责,虚心向指导老师学习,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熟悉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认真备课,书写教案,课前与导师沟通并试讲,课后征求意见,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3、完成导师指定的学习任务,完整地听取导师或其他相关教师讲课,参与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教学及其它环节。

4、参与导师的相关教研和科研任务。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四、培养效果考核

1、学院组织考核导师以及青年教师执行培养的进程和效果,并定期检查。

2、导师制培养结束时,组织青年教师进行公开试讲答辩,对不合格者视情况终止或延长导师制期限。

3、对在导师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导师,将授予“优秀导师”的称号。

4、导师每完成一位青年教师的指导,给予20个教学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