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组长:张伟、严云志
副组长:张海兵、陈中正
成员:学位点负责人
秘书:王丹丹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打分,择优筛选复试人选。
(三)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5-7人,其中该学科主要导师不少于5人,负责复试考核工作。
(四)所有工作人员须熟知招生政策。若近亲属报考我院推免,相关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五)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政审及诚信评估;学院纪委对复试全过程开展监督。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考生提供政治审查表(附件1,须加盖本科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须如实填写《直博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两份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签署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与复试通知
1.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通知:申请人在完成预报名后,学院将分批进行集中审核。学院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院复试资格。
3.复试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2)直博生申请表(仅限推免直博生);
(3)政治审查表;
(4)专家推荐信(仅限推免直博生,两份);
(5)个人简历;
(6)本科成绩单;
(7)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8)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9)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等;
(10)体检表(拟录取后提供)。
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以“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学校+拟推免专业名称”命名后在复试前发送至邮箱wdd@ahnu.edu.cn。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携带检查,复印件装订后,面试时提交。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
接收推免生的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申请人简述自身的突出特色、学习情况、科研经历和工作业绩;复试考核小组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小组提问,申请人进行答辩。
四、拟录取
(一)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推免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上报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ah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五、体检
考生须在三甲医院完成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须提供已完成的体检表(附件4)。体检标准按《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六、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196。
(二)监督: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受理违规举报。
监督电话:0553-5910805;
监督邮箱:asdstyhjxyjw@ahnu.edu.cn。
七、其他
本细则由生态与环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