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印发< 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1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教学情况,现将环科学院校内转专业考核办法制订如下:
一、考核条件
参加考核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转专业申请已获原所在学院批准。
3. 本校2011级理工科专业学生。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笔试:采取标准化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3. 考核成绩:笔试占70%;面试占30%。
(二)考核内容
1、笔试内容:转入专业第一学年有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各专业考核的专业课程如下: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科学专业基础知识。
环境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基础知识。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食品质量基础知识。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科学基础知识。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考评。
通过面试了解学生的学习经历;背景;兴趣,对所报转入学院的专业的了解程度,以及假如被录取后,将如何进行系统学习的准备或计划等。
(三)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转专业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
2.每个专业安排一名负责人,进行试卷命题,并由专人负责试卷的印制,其间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3.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学院考核小组组织阅卷,当天公布成绩。
4.面试环节由专人负责,包括面试试题的制作和面试的组织。
5.考核结束,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签署接收意见,将拟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
三、录取原则
1.考核成绩达到60分。
2.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最后的名次若有并列,一并录取。
4.已经录取的学生若在第一学期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违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备注
1.本办法适用于2011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生。
2.本办法由环科学院考核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照校教字[2011]48号文件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环科学院
2011年10月29日
附件=>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1级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工作具体方案.xls附件=>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