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3-30 浏览次数:
3月28日晚7:00,环境科学学院在花津校区圆形报告厅第一会议室举办“宪法专题讲座”。讲座邀请了政法学院胡旗保老师主讲,环境科学学院团委书记卫正梅和全院200余名同学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以“宪法是什么”开篇,紧接着介绍了理论中的宪法及我国宪法的几点不足。在回答“宪法应该是什么”问题时,胡老师分别从法的体系、法的产生、法的价值追求和法的调整对象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宪法的地位、作用以及宪法的主要内容。在介绍我国宪法时,胡老师先后对我国宪法的颁布、修订作了简单介绍。最后胡老师针对我国宪法的几点不足发表了看法。
讲座不仅介绍了我国宪法,还提及国外如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宪法,并辅以案例加以解释说明。同学们仔细听讲,并认真作了相关笔记。参加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大家纷纷反映:开展此类讲座不仅可以丰富法律知识,还能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环科院 胡翀豪)